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院本着加强教育、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关于全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5657”工作思路,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修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本规范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
一、爱党爱国,坚定信念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面向世界,了解国情,关心国家时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三)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
(四)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一)学法懂法,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维护国家荣誉,不做有损国格的事。
(二)遵守各项法规,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参加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
(三)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管理,不做有损学院形象和声誉的事。
(四)热爱所学专业,端正治学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诚信考试。
(五)自觉主动学习,全面提升自己,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尊敬师长,团结友爱
(一)尊重他人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
(二)尊重师长。遇到老师和长辈应主动问好、让路,主动帮助年长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进老师办公室应先敲门或打招呼,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
(三)孝敬父母,关心同学,团结互助,与人为善,谦恭礼让。
(四)爱校、爱班,珍惜集体荣誉,履行集体公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五)团结友爱,尊重他人。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尊重他人自尊,不讽刺挖苦别人,不讥笑别人生理缺陷;尊重他人劳动;尊重他人个人隐私,不私拆、偷看、打听他人信件、日记、短信等内容。
四、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一)诚实守信,有诺必践,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二)尊重科学成果,维护学术尊严,倡行学术诚信,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和权益,不剽窃,不作弊。
(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沉迷网络,自觉抵制不健康网络内容。
(四)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个人生活自省自律。
五、克勤克俭,自强不息
(一)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不攀比,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体谅父母辛苦,不向学校和家长提出超越实际的生活要求。
(二)爱惜粮食,厉行节约,坚持光盘行动。
(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用完自来水随手关掉。
(四)节省实验实训材料,坚决做到不铺张不浪费。
(五)热爱劳动,吃苦耐劳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六)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六、遵守公德,弘扬正气
(一)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乘车要自觉购票,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让座,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二)维护公共秩序,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买饭、买菜、打开水、购物、借还图书等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在阅览室要保持阅览室的安静,不大声喧哗,不乱翻乱扔,要保持原有摆放顺序。
(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卫生,维护校园安宁与和谐。
(四)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公德,使用手机、电脑上网时要文明、守法,不以任何方式在网上传播、散布反动、淫秽、暴力等非法信息、图片或言论,不制作、传播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病毒或程序。
(五)尊老爱幼,扶残济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热心公益活动。
(六)公道正直,弘扬正气,敢于并善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七、自尊自爱,仪表端庄
(一)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公共场所不穿拖鞋、短裤、背心,不穿奇装异服,不化浓妆。
(二)谈吐文雅、态度友善,举止得体,待人接物有礼貌。
(三)品行端正,明辨是非,自尊、自重、自爱,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吸烟,不酗酒。
(五)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男女同学间交往有度,举止文明。
八、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强健体魄,陶冶情操,增强身心素质。
(二)统筹安排,合理作息,张驰结合,高效学习、生活。
(三)遇到困难、挫折,努力调节心态,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保持心理健康。
(四)爱惜生命,乐群向上,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五)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防止意外事故。